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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来源:开云体育官网莱斯特城赞助商    发布时间:2024-02-27 05:24:12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

产品介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报来《关于呈报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宜市发改环资〔2021〕43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家居岩板生产规模。

  四、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8141.27/48758.17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项目产品岩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约为3.78kgce/㎡,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吸水率≤0.5的陶瓷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水平4kgce/㎡的要求,项目能效水平基本可行。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应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水平或同行业设施领先水平的双齿辊破碎机、球磨机、干燥窑、辊道窑、磨边机、全自动液压压砖机、喷雾干燥塔、水刀拼花压平机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现行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公司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现行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七、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政策的要求,办理环评、安评等其他审批手续,项目设计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成后,依照国家和省里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政策。

  八、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完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相对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九、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建设内容出现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价并按原程序报请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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